近日,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市医疗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旨在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按照举报涉及的应当追回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以下简称案值),分段按百分比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并且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查实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照案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查实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10万元部分的2%增加奖励金额;查实案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50万元部分的1%增加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另外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举报的途径、方式,医保部门受理办理的时间及答复原则,奖励的方式及保密要求等。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依靠群众维护基金安全,构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员对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通讯员 李华